勞務派遣業務的發展是隨著2008年新《勞動合同法》出臺,為了承擔臨時性用工風險應運而生的。我公司按照人社部《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》規定,申辦了勞務派遣許可證,并承接了公安系統、行政機關、企事業、學校、金融系統等26家用工單位的勞務派遣業務。
至目前,勞務派遣人員1687人,承擔了政府機關、公檢法司、城管局等單位的勞務臨時用工服務。公司與用工單位訂立《勞務派遣協議》,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法定義務,規避了各單位的用工風險,同時保障了勞務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。